都门帐饮

随缘接稿

【润旭】自命不凡(1)

一个小探长靠娶对老婆【?】上位的故事

荼姚、太微人设有修改

 

 

 

自命不凡(1)

 

“给我留点。”彦佑忍不住阻止:“你还真就专心吃起来了,我们是来玩儿的,不是来吃东西的。”他抹了把嘴,随手擦在条纹短袖衫上。 

润玉夹了个龙井虾仁往嘴里塞:“吃和玩又不矛盾。”他四下打量一圈,最后目光停留在舞池十点方向的位置:“你看那个,好不好玩?”

那里坐了个男人,脑袋兴致勃勃地随着音乐一点一点。洋人那套衣服穿在他身上倒真好看,剪裁合身的灰色马甲妥帖地勾出劲瘦的腰线,最上头松开了两颗扣子,敞开的白色棉衬衫下是奶白色的颈脖。他的鼻头小巧鼻梁高挺,一双凤眼顾盼生姿,倒是那张嘴微微开合,让人看着就想啃一口,确实是一等一的好相貌,漂亮极了。

“男的?”彦佑怀疑的目光在马甲男和润玉之间来回翻滚,最终摇摇头:“就算确实漂亮……但我怎么就没看出来你好这口?”

“知道那是谁吗?”润玉饶有兴致地问。

“看那打扮……要不是哪家的少爷,要不就是……这里的‘少爷’。”

这样想的人显然不止他们两个。润玉尚未来得及回复彦佑,那头就有人盯上了。

先是有个波点裙举着酒杯死皮赖脸要男人喝一口,被不耐烦地挥开后,立刻有人搂上了女人,叫嚣着“你这个臭小子竟然不给我妹妹面子!”身后窜出五六个穿着花衬衫流里流气的人围在边上。

“要么你跪下来给我妹妹递酒,”带头的摸摸下巴,被那片雪白的皮肤挠得心里痒痒,“要么你给我们在座的每个人亲一口。”

伴随阵阵不怀好意的哄笑,男人也笑起来,起身往舞池方向走去。

“想去哪儿,”那带头的抓住男人的手腕:“不如跟我回去?”

“跟你回去?”空的那只手五指握拳往那人的脸上狠狠砸去:“我吃惯用惯花惯,你养得起吗?”

“他妈的,敬酒不吃吃罚酒!给我打,今天拖也要把这小子拖回去!”

润玉等的就是这个英雄救美的机会!

他三步并作两步,挡在男人和那群人的中间:“做什么?”

带头那个捂着脸,一根手指点在润玉身上:“你什么东西?少管闲事!”

“他是我的人。”润玉笑得文质彬彬,实在没什么威慑力。带头的自然不怕,继续招呼动手。谁知道润玉看着斯斯文文,打起人却丝毫不含糊,推拉之间脚就狠狠踹上最近一个的小腹,拳拳力道十足,下手狠厉。彦佑一看打了起来,立刻卷起袖子加入战局。

润玉从大盖帽做起,现在升了便衣,当然不把这种小阵仗放在眼里。彦佑本身就是靠打架斗殴倒卖这些买卖起家,更是如鱼得水。但彦佑没想到的是,那个看起来像个小少爷的男人,动起手干脆利落,甚至隐隐比他们两个更轻松。

直到舞厅大门鱼贯而入一群打手冲着男人喊少爷,彦佑才确定这个男人果然大有来头。

“长官,剩下的就交给你了。”男人别有意味地瞟了一眼润玉别在腰侧的枪,目光又移到他的腿间,这才带着大队人马离开,只留下那几个曾经出言不逊,现在哀嚎倒地的人。最早引起事端的波点裙早就趁乱不知跑去哪里。

“他到底什么来头?”彦佑帮着拷上人时禁不住自言自语。

“他?天龙城有名的大捞家,荼姚的独子——旭凤。”润玉回头:“是不是闻名不如见面?”

 

润玉在黄竹坑受训的最后一天,教官和他们说过,想要出人头地,必须服从上级,认同群众,不能搞自命清高那一套,和周围的人背道而驰。润玉当时不信,认为教官在这滩浑水里待了太久,已经失去了改变这个世界的勇气和希望。润玉坚信他不会这样,只要自己做好该做的事,总有一天这个大环境是会改变的。

但事实证明教官是对的。

在收保护费蔚然成风的这个时期,他因为不接受同事们敲诈所得的份钱,而成为众矢之的,于是报告上被记了好几笔:巡逻抽烟,对上级骂脏话……他所得到的最后通牒是一年内如果再有其他记录就会被革职。

真是不公平极了。

那段日子里唯一让他有所安慰和温暖的只有两个人,一个是后来成了他上司的洛霖洛探长,而另一个就是路口杂货店的锦觅。

隔壁卖花的妹妹最喜欢润玉休息的那天。因为那天,润玉会问她买上一支五分钱的花。锦觅喜欢花,所以润玉会带着花在杂货店门口等她,然后带她出去玩儿。锦觅天真可爱又嘴馋,路上看到什么新鲜食物都想尝尝。润玉只有一个母亲要供养,在报纸一份一角钱的年代里,他一百一十元的月薪一半给了母亲,剩下的除了必须的吃喝,全用来给锦觅买吃食。

他也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做小摊贩的彦佑。彦佑一边卖艺,一边卖食物,什么英国人爱吃的罐头、糖果、奶粉,样样都是热门。

那真是很好的一段日子。

他告诉锦觅等自己存够了钱就娶她,可是锦觅没有等到。

一场大火烧毁了他的家,烧死了他的母亲,也烧死了锦觅。

他所有的坚持都变为一场无法达成的奢愿,因为他的固执,因为他的坚持,他的母亲和锦觅甚至没来得及过上几天好日子:母亲住在破旧的村屋里,泥砖的墙壁偶尔会掉落墙灰,而锦觅甚至连一份像样的礼物都不曾收到。

润玉要改变这一切。

他把目光放在了旭凤身上。

旭凤是荼姚独子,而荼姚是天龙城最大的势力之一。一方面,荼姚财力雄厚,明面上涉及不下十余家酒楼赌场;另一方面,据说道上好几个小帮会的幕后掌权者都是荼姚,虽然帮会不大,但遍及来钱迅猛的航运水路。

荼姚只有这么一个儿子,自然有不少人想把自己的女儿往旭凤身边送——何况旭凤还长了一张足够引人注目的脸,让一家家小姐趋之若鹜。

也不知是被烦透了,还是旭凤全然不在乎他人看法,从他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开始,旭凤就放出风声:他喜欢男人。

旭凤本该锦衣玉食在花团锦簇中长大,十五岁起却偏偏喜欢和手底下的弟兄们混在一起,有时候还会跟着去挑别人场子。荼姚也曾是家中独女,凭一己之力在二十岁那年接手家中所有生意,但靠的是智计谋略,和旭凤这种喜好身先士卒的状态完全不同。

也不知旭凤是像了谁。

能有谁?

大家心知肚明,旭凤既然不像荼姚,那像的一定是那个让所有人讳莫如深的男人。

荼姚从未提起过的,旭凤那个不知名的父亲。

从小缺失了父亲,自然就向往缺失的那份情感。谣言越传越玄乎,于是那些往旭凤身边送女儿的小头目又打起了新主意——不如娶了旭凤。虽然旭凤是个男人,但样貌上的超常和他背后代表的势力以及财富,足够弥补那些遗憾。

可是他们小看了旭凤。

旭凤不是一只养在荼姚羽翼下的金丝雀,他是一只翱翔九天的凤凰。

他带着人,一步步蚕食了那些小头目的地盘,最终来到那些人的面前,抬腿踩上那些人的肩膀,压得他们不得不低头,才朗声问他们要不要得起。

荼姚那种女人,怎么可能养得出一个善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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